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2017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林场营林成本核算应采用制造成本法,核算林木(苗木)的生产成本。

营林成本的核算内容

营林成本的核算内容应包括苗木培育成本、造抚成本、管护费用三部分。

苗木培育成本指林场自行培育苗木过程中发生的必要支出,包括从处理种子催芽、整地、作床、播种、插条、育苗、换床、育大苗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以及到苗木出圃阶段田间管理发生的人工费、物料费等。

造抚成本指从造林开始至成林验收合格前的成本。造抚成本由造林费用和抚育费用组成,其中造林费用指林木郁闭前的造林作业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调查设计、整地、栽植和补植等;抚育费用指造林之后至成林验收合格之前所发生的抚育费用,包括松土、除草、抗旱、防冻、施肥等。

管护费用指林木成林验收合格之后至采伐(或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所发生的为预防和消除森林的各项破坏和灾害,保障林木健康生长,避免或减少森林资源损失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森林保护费、抚育间伐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以及其他管护费等。

营林成本的核算对象和范围

林场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将整个营林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和间接费用,根据不同类型林木(苗木)相应的林种、树种、或林班(小班)等确定具体的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成本计算单归集林木(苗木)的生产成本,核算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其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其他直接费用等直接支出应直接计入营林成本,间接费用应分配计入营林成本。

直接材料,是指营林生产中耗用的自产或外购的种子、苗木、肥料、农药、燃料和动力、修理用材料和零件等材料。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林木(苗木)生产人员的薪酬,包括林场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其他直接费用,是指除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外的营林作业费等直接费用,如委托生产费等。

间接费用,是指林场为林木(苗木)生产而开展的辅助性生产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间接材料、间接人工、机械作业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长期管护费用和其他费用等。

营林成本的核算期

林场应根据林木(苗木)生产组织特点,对发生的苗木培育成本、造抚成本以及管护费用,一般应按月份进行核算,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季度或按年度进行定期核算,但林场每年度必须进行营林成本的核算与结转。

营林成本的分配和结转

营造的林木(苗木)验收合格时,应将各类林木(苗木)的培育成本、造林成本、抚育成本结转至相应的林木(苗木)资产成本;验收合格后到采伐(或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各类林木(苗木)的管护费用采用先累积后按一定分配标准(如面积、蓄积量、千株数等),分摊转入相应的林木(苗木)的营林成本或林木(苗木)资产或营林业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