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四章 文物资源资产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一条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文物资源资产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一条 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应当按照资产管理信息化要求,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 有条件的地区和管理收藏单位可以结合地理信息地图对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资产进行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