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三章 文物资源资产保护利用 第二十三条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文物资源资产保护利用 第二十三条 考古科研教学机构等管理收藏单位应当加强文物资源资产的科学研究利用,做好文物科研标本的保管保护工作。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