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三章 文物资源资产保护利用 第二十二条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文物资源资产保护利用 第二十二条 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管理收藏单位应当加强文物资源资产展示利用管理,有效盘活文物资源资产,提高文物资源资产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文物宣传教育作用,满足社会公共文化需求。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