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二章 文物资源资产登录和清查 第十三条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文物资源资产登录和清查 第十三条 管理收藏单位应当建立业务部门和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协作机制,完整反映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