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202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资产与产权变动国有企业是档案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明确分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职责,主动及时向相应的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单位汇报有关情况,确保档案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国有企业破产的,由破产管理人(清算组)负责档案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