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章 国有全资、控股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 第二十九条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国有全资、控股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 第二十九条 出资人机构委派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会议。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出资人机构对公司章程的意见,通过法定程序发表意见、进行表决、签署相关文件。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