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与交换管理规定(2010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与交换活动的管理,确保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的共享利用,结合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