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主题专家组根据各课题执行情况和评估意见,按照“滚动支持、动态调整”的原则,提出课题调整意见。课题调整和处理意见由主题专家组及时报组织实施部门审批。涉及经费调整的,根据财政部、科技部、总装备部印发的《国家高技术研究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1〕207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