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根据课题制管理要求,一个课题必须且只能确定一个课题责任人和课题的依托单位。课题责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法人课题责任人必须指定该课题的课题组长,并以合同形式明确课题组长的责权利。法人课题责任人是当然的课题依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