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3. 第二章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家高技术项目的组织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主管部门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经济(贸易)委员会。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单位是指依照我国法律登记、注册,申请高技术项目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或事业法人。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具备承担国家高技术项目所需的技术开发…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