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2016年) 十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2016年) 十二、 十二、 将第一百四十九条改为第一百四十六条,修改为:“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满足药品追溯的要求。” 十一、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