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2024年) 第二章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2024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裁量阶次与适用情形 第十条 依法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及其幅度以下进行处罚,但适用警告、通报批评和没收违法所得的除外。 第十一条 依法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及其幅度内,适用较轻的处罚,但适用警告、通报批评和没收违法所得的除外。 第十二条 依法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及其幅度内,适用较重的处罚,但适用警告、通报批评和没收违法所得的除外。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处罚: 第十四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减轻处罚: 第十五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处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第十七条 除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外,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减轻、从轻或者从重处罚情形的,依法适中处罚。 第十八条 当事人同时存在从轻或者减轻、从重处罚等情形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当地执法实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考虑机构层级、市场规模、违法业务占比、涉案金额等其他… 第十九条 给予银行保险机构行政处罚的同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对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处罚责任人,不得仅以机构内部问责作为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理由… 第二十条 责任人认定应当综合考察当事人岗位职责及履职情况、与违法行为的关联性、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制止或者反对违法行为实施情况、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情况等因素。 第九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