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七章 权利告知与听证 第五十三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五十三条 第七章 权利告知与听证 第五十三条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拟被处罚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拟被处罚当事人违法事实; 拟给予处罚的理由、依据; 拟给予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 拟作出处罚决定的机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