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行政处罚委员会审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各委员对审理意见进行投票表决,超过半数同意的,按照审理意见作出决议,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投票结果。

参会委员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不得投弃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