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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章

第五章 考核与评估

第二十三条 国家野外站实行年度考核与定期评估相结合的考评制度,由科技部委托相关机构或组织专家实施。 第二十四条 按照领域分组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重点为野外站年度观测数据数量及质量、科研进展、开放共享和运行管理状况等。 第二十五条 定期评估按领域组织实施,评估周期一般为5年,每年评估一至两个领域的国家野外站。评估重点为野外站观测质量、研究成果和水平、示范成效、人才队伍、基础设施、开放共享与… 第二十六条 年度考核和定期评估中,国家野外站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考核和评估的公正性。如发现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违背科研诚信等情况的… 第二十七条 科技部对国家野外站年度考核和定期评估结果予以审核和公布,考评结果作为配置资源和调整布局的重要依据。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责成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不再纳入国…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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