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国家野外站应成立学术委员会,经依托单位报主管部门和科技部备案。
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科研一线优秀科学家和监测领域专家组成,人数不超过11人,其中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1/3。每届任期5年,每次换届应更换1/3以上成员。
学术委员会职责是审议国家野外站的发展方向、观测实验研究目标、重要学术进展、年度工作报告、科研诚信建设及其他重要事项。
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2/3。
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科研一线优秀科学家和监测领域专家组成,人数不超过11人,其中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1/3。每届任期5年,每次换届应更换1/3以上成员。
学术委员会职责是审议国家野外站的发展方向、观测实验研究目标、重要学术进展、年度工作报告、科研诚信建设及其他重要事项。
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