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建设 第十三条 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建设 第十三条 国家野外站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根据“边建设、边研究、边服务”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观测场地、仪器设备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观测指标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观测实验,开展科学研究及示范服务。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