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七条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十七条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七条 科技部、财政部按照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对专业机构、承担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咨询评审专家等参与资金管理使用的行为进行记录和信用评价,并加强对信用结果的应用。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