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章 项目预算执行与调剂 第四十二条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项目预算执行与调剂 第四十二条 项目或课题因故撤销或终止,项目牵头单位或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报送专业机构。专业机构组织清查处理,确认并回收结余资金,统筹用于重点研发计划后续支出。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处置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