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13年) 第二章 监测与报告 第十四条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13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监测与报告 第十四条 企业自行监测应当遵守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