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13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自行监测记录包含监测各环节的原始记录、委托监测相关记录、自动监测设备运维记录,各类原始记录内容应完整并有相关人员签字,保存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