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档案局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国家重点档案的保护与开发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馆藏国家重点档案的保护与开发工作,由国家档案局直接组织实施;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国家重点档案的保护与开发工作,由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档案局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