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章 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章 第五章 资金支付与使用 第二十条 专项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专项资金购置形成的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二条 省级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合理申请专项资金,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年度未支出的专项资金,按照财政部对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