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开放共享 第十六条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开放共享 第十六条 管理单位应建立和稳定高水平专业化的实验技术队伍,在岗位设置、业务培训、薪酬待遇、职称晋升和评价考核等方面实行富有激励性的政策措施。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