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二十三条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重大水利基金支出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列第213类04款70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71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三峡工程后续工作)”、72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