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2000年) 第八条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2000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一名稽察特派员一般负责五个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每年对每个建设项目进行一至二次现场稽察。 稽察特派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开展专项稽察。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