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2000年) 第二十条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2000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稽察特派员的派出实行回避原则,不得派至其曾经管辖、工作过的建设项目或者其近亲属担任被稽察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设项目。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