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2011年) 4 应急响应 4.3 Ⅰ级响应 4.3.2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2011年) 4.3.2 4 应急响应 4.3 Ⅰ级响应 4.3.2 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1) 启动应急值班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守,成员单位联络员之间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 (2) 启动信息报送流程,事发地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频次报送信息。 (3)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信息分析汇总,供领导小组决策参考,并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及单位通报相关信息。 (5)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