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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2011年) 4.3.1

4 应急响应
4.3 Ⅰ级响应

4.3.1 启动程序

(1) 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2) 领导小组确认后,启动并负责组织实施Ⅰ级响应。 (3) 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各成员单位、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 (4) 事发省(区、市)应急通信保障力量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启动相应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和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5) 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同应对。
4.3 目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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