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17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17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规章的编辑出版和翻译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规章的中文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