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六、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六、 六、 对《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35号)作出修改 (一) 将第五条第二项中的“加油站的计量人员应当接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计量业务知识培训,持证上岗”修改为“加油站的计量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计量业务知识培训”。删除… (二) 将第七条第三项中的“未取得计量检定员证”修改为“不具备计量检定能力”。 (三) 删除第九条第一项;删除第九条第二项中的“或者无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的”和“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将第九条第五项中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