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四、

四、 将第十六条修改为:“国家认监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制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