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依托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并审核把关。经国家语委科研办核准后的任务书作为项目实施、经费拨付、检查验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