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章 调整与撤销 第十五条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调整与撤销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其下属公司的原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视情况调整为集团公司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分中心。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