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的通知(2001年) 五、
五、 整顿、规范与促进发展相结合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比较严峻的情况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树立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鼓励投资和消费,建立规范的信用制度,为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和持续增长创造良好条件。要把整顿和规范与促进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整顿和规范中促进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中促进整顿和规范。
要通过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和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创造建设领域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保障投资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拉动。通过清理影响投资的不合理收费,降低投资成本,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全社会增加投资。通过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制止各种形式的恶性价格竞争,促进生产要素的流动和资源配置的优化,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经济结构升级。通过清理各种不合理价格和收费,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意愿,扩大消费。
各级计划、价格部门除了抓好主管领域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外,还要注意支持其它部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措施。要积极运用政策、法规、投资等手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