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 第十一条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