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 第十条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年审申请表及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由信息产业部统一印制。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