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 5. 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届满日不早于2016年8月10日的药包材。 五、 其他 (二十二) 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 (二十二) 5. 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届满日不早于2016年8月10日的药包材。 五、 其他 (二十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研制、生产、进口和使用的原料药、药用辅料、药包材适用于本公告要求。 五、 目录 (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