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的公告(2025年) 第一章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的公告(202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药生产监督管理,规范中药生产活动,提升中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 第二条 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实施备案管理的中药提取物等的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称持有人)、中药生产企业应当遵循中医药规律和特点,严格依法依规生产,保证中药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第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中药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持有人和中药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中药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 第五条 鼓励持有人、中药生产企业将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中药材生产全过程,保障中药材质量,加快建设高水平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提升中药生产质量控制水平,促进中药生… 第六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中药监管科学研究,推进多学科、多部门联合攻关,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加快推进中药监管新工具、新方法、新标准研究和应用,健全符合中药特点… 第七条 中医药行业社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持有人、中药生产企业自觉遵守行业规则,强化诚信建设,规范产品宣传,促进公平竞争,共同营造良好的中药行业秩序。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