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 第六章 结题 第三十七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结题 第三十七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结题材料提交的情况和评审专家的意见,作出予以结题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