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 第三条 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本文件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国家能源局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依照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结合违法行为的性质、事实、社会危害后果等具体情节,对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履行时限等作出裁断、选择和适用的权力。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