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除按照本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外,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

有违法嫌疑人;

有证据初步证明涉嫌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应受行政处罚;

属于管辖范围;

涉嫌违法行为未超过行政处罚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