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七章 对外交往 第六十九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六十九条 第七章 对外交往 第六十九条 国家综台性消防救援队伍单位和人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不正当的服务和保护。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