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建制单位在下列时机和场合的礼节:(一)建制单位在行进间相遇,由带队指挥员互相敬礼;遇见首长和上级,由带队指挥员敬礼;(二)建制单位在停止间,当上级首长来到时,带队指挥员向队列发出“立正”口令,尔后向首长敬礼和报告;当上级首长两人以上到场时,应当向职务最高的首长敬礼和报告;当职务相当的首长先有一人在场,对后到的首长只由本单位在场职务最高者向其敬礼和报告;(三)未列队的建制单位,不论在室内室外,当上级首长来到时,由在场职务最高者或者先见者发出“立正”口令(当人员处于坐姿时,应当先发出“起立”口令),并由在场职务最高者向首长敬礼和报告。建制单位遇见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有单位首长陪同的外宾和党政机关领导同志的礼节,参照上款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