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五章 礼节 第四十一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礼节 第四十一条 消防救援人员必须有礼节,体现文明素养,促进队伍内部的团结友爱和互相尊重。 第五章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