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中队(站)长助理受中队(站)长、政治指导员的领导,履行以下职责:(一)准确掌握消防员队伍建设有关情况,及时向本队首长提出意见建议;(二)协助中队(站)首长拟制全中队(站)消防员训练计划,负责训练以及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三)协助中队(站)首长检查督促全中队(站)人员保持战备状态,指挥完成各项任务;(四)协助中队(站)首长具体组织消防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各项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五)了解掌握消防员思想动态,协调解决消防员的实际困难;(六)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