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2019年) 第九十一条
第九十一条 早操
早操时间通常为30分钟,主要进行体能训练或者队列训练。
支队以上机关及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早操和会操安排,由单位首长根据训练条件、人员居住情况等确定。通常总队、支队机关每周出早操2至3次,每年会操不少于1次。
早操时间通常为30分钟,主要进行体能训练或者队列训练。
支队以上机关及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早操和会操安排,由单位首长根据训练条件、人员居住情况等确定。通常总队、支队机关每周出早操2至3次,每年会操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