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 第五章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二年”不包括本年度。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规定的“其他相关人员”,是指报名人员、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以外参与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