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违纪行为处理程序 第二十五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违纪行为处理程序 第二十五条 考试违纪行为调查处理人员在考试违纪行为调查处理工作中,有对报名人员、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报复或者诬陷等行为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其相应处理或者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五章